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第3次公開閱覽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徵詢地區民眾及潛在申請人之意見。

刊登日期:2023/9/28
發文日期:2023/9/18
發文字號:府城都一字第1123614139B號
主旨:「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第3次公開閱覽公開評選文件(草案),徵詢地區民眾及潛在申請人之意見。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公告事項公告: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一、公開閱覽期間:自112年9月21日至112年10月6日止。
二、公開閱覽地點:分別於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及本府城鄉發展處。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若對本案有任何建議事項,請於公開閱覽期間內以書面向本縣虎尾鎮公所或本府城鄉發展處提出,俾供本府後續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作業。
四、本案公開評選文件(草案)、意見單及參考文件之電子檔置於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及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請逕自網頁下載及閱覽。
(一)本府城鄉發展處網站網址:
  https://development.yunlin.gov.tw/
(二)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網址:
  http://urbangis.yunlin.gov.tw/
五、本次公開閱覽之公開評選文件(草案)係依本府112年5月19日公告之公開評選文件內容修正,其簡要修正說明如下。
(一)重新調整範圍及名稱定義:以國有土地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小更新基地範圍,並將後續實施者可自行徵求更新範圍明確定義名稱,並將109筆土地調整為54筆土地,其案名配合調整為「雲林縣虎尾鎮仁愛段599-3地號等5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二)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金額訂定。(繳納及減免)
(三)調整招商文件內申請人擬變動實施更新單元時,其獎勵方式。
(四)說明捐贈公益設施內部設備費用及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之繳納時間。
(五)訂定本案底價(共同負擔費用比率上限)為72.58%。
(六)修正廠商開發能力資格及實施者如需申請容積移轉其申請移入容積限制。
附件: